欢迎访问保山市电子政务网站集群,您可以选择访问: 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腾冲县 龙陵县 昌宁县
当前位置: 首页>>综合要闻>>落实两个责任>>正文
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自查工作
2017-10-11 09:40  

为加强市场监管系统作风建设,用纪律管好党员干部,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根据《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抽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龙陵县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自查工作。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把贯彻落实《通知》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要求局领导干部带头落实进行自查,党员干部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把全局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精神上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使廉洁意识入耳、入脑、入心,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变成自觉行动,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能力;以开展自查工作为契机,抓牢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推动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向下压实,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强化措施,注重实效。从改进调研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精简会议文件讲话,改进会风文风话风;简化办事程序,强化主动服务;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公务接待,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遵守廉政规定共6个方面进行问题查摆,结合实际梳理出28条具体举措,明确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通过采取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开展警示教育、与干部职工谈心等多种形式,以及实行值周领导不定期抽查,加强日常监督,将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通报,绝不姑息,积极营造市场监管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张国巍 杨国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