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山市电子政务网站集群,您可以选择访问: 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腾冲县 龙陵县 昌宁县
当前位置: 首页>>综合要闻>>落实两个责任>>正文
县委办“四个更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7-11-30 15:23  

龙陵县委办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用“四个更严”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常态化,为做好“三服务”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着力抓好压力传导,主体责任压实更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进行廉政谈话谈心,切实抓好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检查,既抓业务、又抓廉政,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着力抓好思想建设,廉政教育标准更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组织专题讨论、讲专题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组织开展廉政知识、党章党规知识考试,切实增强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意识。建设廉政文化,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到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等活动,让廉洁从政的规定和要求内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营造讲廉、促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着力抓好全面监督,权利运行约束更严。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提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派驻纪工委,主动就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接受监督。整合监督力量,加强重点领域、重要部门的廉政风险管控。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政策落实、风险应对等进行监督管控,防范廉政风险,在制度建设层面上构建安全防线。

着力抓好专项治理,作风建设态势更严。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聚焦和解决“四风”问题为着力点,制发纠治“四风”、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工作;二是加强“集中整治”,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等方面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县委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