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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处立足劲推作风建设
2017-12-26 17:17  

今年以来,龙陵县狠抓作风不放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高”、“常”、“严”三面实处立足,对作风之弊“零容忍”,促进全县作风建设持续好转,引导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高位推进谋划,立足“高”。督促推动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专项审计、常态监督等制度,不断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好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工程招投标暗箱操作、明招暗定等问题,出台了《龙陵县干部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办法》《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部门及乡镇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办法,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制定下发了《龙陵县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龙陵县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形成了靠制度机制建作风、正作风、管作风的运行体系,确保干部依法行政、积极行政。

健全监督体制,立足“常”。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督促主责部门建立健全民主决策、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留空档、不留空白,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消极应付等现象,加强了督促和指导,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紧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成立专项纪律检查组,形成查纠“四风”的工作合力,着力加强对工作作风、会风、公车、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将此前部署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调研抽查和严禁收送“红包”专项整治两项工作,列入节日监督检查内容。

扎紧监督“笼子”,立足“严”。以责任追究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处置并严肃问责,把惩前毖后作为关键举措,聚焦作风和违纪问题,坚持动辄则咎,究则必严,不留情面,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对所在乡镇、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有力效果。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问责2人。(杨汐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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