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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强化政治监督 营造“三个环境”
2018-01-08 17:23  

今年来,龙陵县着力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增强党员干部担当意识,弘扬崇尚实干的时代精神,进一步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营造风清气正从政环境。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依纪依规办事。县纪委领导以上率下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各重点领域单位“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强调要主动担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并把责任压力传导给各地各部门“一把手”,2017年,共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125人次。制发《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2017年度述责述廉实施方案》,25名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进行述责述廉。

营造履职尽责担当环境。围绕明责、考责、问责,形成目标清晰、主体明确、层级紧扣的责任体系,制定出台《龙陵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全县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书面评议、测评和质询。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问责行动”,今年来,针对安全生产、生态文明、民生资金、农村违建等领域失职渎职问题,共给予政纪处分10人,问责23人,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

营造干事创业激励环境。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谈话,激励新任干部廉洁自律,敢做敢为。出台《龙陵县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为敢于干事者解除“后顾之忧”,为勇于创业者“撑腰鼓劲”,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因诬告、错告受到伤害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在全县营造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的良好氛围。(李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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