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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监督执纪见成效 “四种形态”实践行
2018-01-09 14:48  

2017年,龙陵县精准把握“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突出作风监督,形成常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按照“部门提问题、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思路,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早发出通知重申纪律规定,发送短信提醒廉洁过节,派出明察暗访组,深入开展纪律作风督查,严肃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歪风。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清理整治“小金库”、滥发津补贴、违规发放电话费等问题,严查快处顶风违纪案件。

注重抓早抓小,分类处置。县纪委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登记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由案件管理人员对重要案件线索建立台帐实行集中管理,每月核实线索来源、流向及处理结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管理机制,按照“五类线索处置标准”进行分类处置,坚持抓早抓小,有效防止问题线索流失等现象。同时对于掌握到的问题线索,始终坚持第一时间做出处置。建立了责任明晰的线索办理机制,通过外围核查和摆事实、说纪律、讲政策等方式,进行快速突破;对涉嫌犯罪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提请审理提前介入,尽快做出处分决定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2017年1—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3件,较去年同期的109件下降14.7%。其中,谈话函询26件,初步核实68件,拟立案50件,了结44件。

严格执纪问责,紧盯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决查处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等方面问题。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处置并严肃问责,把惩前毖后作为关键举措,聚焦作风和违纪问题,坚持动辄则咎,究则必严,不留情面,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形成有力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同时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原则,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2017年1-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0件84人,共问责党员干部17件23人次,2个党总支。(杨汐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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