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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织密“督办网” 着力提升执纪审查效率
2018-01-03 16:09  

近年来,龙陵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跟踪督办问题线索为抓手,采取得力措施,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加快查结一大批案件,进一步提升执纪审查效率。2017年1-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0件。

规范流程,严格督办。为进一步优化线索管理和案件督办模式,县纪委创新方式,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登记制,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帐,对问题线索按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进行分类整理并挂账全程跟踪督办,对所有转交办问题线索的来源、流向及处理结果等信息每周进行更新,使督办工作更快、更准、更实。

重点领域,精准督办。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对涉及精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敏感案件,依据案情的轻重缓急列出日程表逐项推进,及时分办。对上级交(转)办、督办的案件,抢前抓早,坚决依纪及时处理到位,反馈时限坚决不超上级部门的要求。对于纪检机关移送给司法机关的案件,以发函的形式,商请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对此类案件进行清理。

压实责任,强化督办。对照《工作规则》的要求,建立责任明晰的线索办理机制,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协调和督促落实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决定事项,跟踪线索处置的进度和办理结果。明确承办室主任或承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承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办理时限,办理超时限的由县纪委分管案件监督管理的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上下联动,分流督办。针对基层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相对薄弱的情况,该县纪委机关干部下沉到基层一线,加大对基层执纪审查工作指导、督办力度。完善问题线索全程跟踪督办机制,每一件线索在分流后,由对口纪检监察室进行跟踪督办,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审核,更有效地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质量。(韩生安 徐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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