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李家宽在任龙陵县水务局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八〇八水库管理所负责人及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指使他人以收入不入账的方式设立“小金库”;违反工作纪律,监管不到位,导致超指标采伐林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共龙陵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李家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