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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龙山镇林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主任(站长)刘家庄受到撤职处分
2017-07-10 17:43  

经查,刘家庄在任龙陵县龙山镇林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主任(站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指使他人以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及收入不入账的方式设立“小金库”;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将“小金库”资金以过节费、完成任务奖、出差费的名义发放给单位干部职工。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龙陵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给予刘家庄撤销龙山镇林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主任(站长)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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